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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智寶: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第七次買回庫藏股減資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04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所必要而買回,故股份應於買回之日起6個月內向經濟部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3.減資金額:16,290,550元
4.消除股份:1,629,055 股
5.減資比率:31.66715105%
6.減資後股本:615,182,8車貸信貸高雄大社車貸信貸3信貸新竹北埔信貸台北市留學貸款信貸年息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尚未確定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車貸試算表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04/11/04變更第七次買回庫藏股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4/12/04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智寶-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第七次買回庫藏股減資事宜-101353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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