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滿分手紮死男友 曾為其人流要求高(圖)

  想不通男友為何與自己分手,25歲的李某帶刀去找男友理論。幾經周折見到男友後,兩人發生爭吵,李某背後下手將男友紮死。前天上午,還有一周就要過26歲生日的李某在市一中院領取一審判決,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她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誘因 剛分手就形同陌路





  李某是河北南宮市人,案發前住昌平區沙河鎮。大專畢業後,李某一直在北京打工,在一傢科技公司上班期間,認識瞭比自己大3歲的同事苑某。2011年8月,李某與苑某確立戀愛關系。

  李某說,她曾告訴傢人和苑某很要好,並推掉傢人為她張羅的其它相親事宜。2012年4月,李某查出懷孕,出於種種原因,李某做瞭流產手術。不久,李某和苑某開始為瑣事口角。醫院的病歷顯示,2012年10月開始,李某多次就醫並開具失眠類藥物,並在傢人陪同下去紮過五六次針灸。醫生對李某的印象是,"精神衰弱,看著不精神,睡不著覺,聽說是因為交朋友的事睡不著"。

  2013年4月,苑某提出分手。在李某看來,導致苑某與她分手的原因是由於苑某傢人反對。最不能讓她接受的是,原本相愛的兩人在分手後一下就形同陌路。

  受審時,李某稱,二人分手後,苑某就一直對她避而不見,甚至連交換鑰匙都通過李某的同事來完成,這讓李某十分惱火。

  □供述 怒上心來背後下手

  李某說,2013年5月18日下午6點,她到苑某傢,敲門沒人開。兩個小時後,她又來到苑某傢,見燈亮著但敲門還是沒人開。她台中西屯農地貸款當時特別生氣,撿瞭塊石頭砸苑傢的門,苑某傢的燈隨之熄滅,所以她確定苑某一定在傢,於是更加生氣。

  在返回的路上,李某接到同事電話,對方說苑某打電話讓問問,是不是她砸的苑某傢門,李某矢口否認。掛瞭電話,李某又返回苑某傢,途中買瞭一把長30厘米的刀。

  這次,李某在樓下見到瞭苑某。苑某按照李某之前的要求,將李某送給他的衣服還回。"他一邊打著電話一邊走,把衣服給我後,也沒有跟我說話。"李某說,當時她跟在苑某身後,對方見她跟著,大步跑出瞭小區。

  "我沒追上,就想在他傢門口等他回來。"李某說,在等待的過程中,她還在苑某傢左側墻上寫血書,內容是以前苑某和她說的民間信貸設定費用貸款全省皆可處理新竹借款民間信貸利息算法一句詩。

  就在李某再次準備離開時,兩人在小區門口再次相遇。當時,苑某提到一些以前的事,想把分手的原因說清楚,李某再次感到難過和惱火,心想"大不瞭誰也別活瞭,這樣我們就在一起瞭"。

  李某掏出刀從後邊紮向苑某,苑某轉身將她按倒在地,她又朝苑某的肚子紮......

  □證言女方要求高常吵架

  苑某母親的證言顯示,事發當晚9點多,她回到傢中,正好碰上兒子出去,當時兒子並沒說去幹嗎。一個小時後,她撥通瞭兒子的電話,兒子說自己躲著李某,讓母親把傢門鎖好,誰叫門也別開。晚上11點多,她已經聯系不上兒子。

  苑某母親稱,兒子與李某同居期間,李某懷過孕,後來做人流瞭。聽兒子說李某要求太高,可自傢的條件有限,達不到對方的要求,因此倆人經常吵架。戀愛期間,兒子還受到李某的人身傷害,後來兒子寒心瞭,提出分手。

  □判決構成坦白判處死緩

  市一中院審理後認為,李某在案發前購買作案工具,攜帶刀具尋找被害人,案發過程中持刀刺紮苑某頭面部、軀幹部等要害部位多刀,案發後迅速逃離現場。

  綜合李某作案的動機、過程和手段進行分析,李某積極追求苑某死亡結果發生的意志因素明顯,其行為性質屬於直接故意殺人。

  法院指出,李某因不能正確處理感情糾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大,鑒於本案系因感情糾紛引發,李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系坦白,並能夠賠償部分經濟損失,故對李某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新聞來源http://wh.house.sina.com.cn/news/2014-07-17/154743003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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